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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08 浏览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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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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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1对1服务
服务周期按实际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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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合同纠纷
所在地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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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细则根据合同约定
材料编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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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咨询,案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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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刑事辩护、民事辩护
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七条规定:“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的紧迫性,即享有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我国合同法*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保证人**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三十二条规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计算方法、依据等。
大家在生活中尤其要关注*二点就是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打官司是遵循谁告谁举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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